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环境可持续乡村发展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于2024年4月5日正式生效,贷款金额1.5亿美元,实施区域覆盖广西全区,根据亚洲开发银行《环境与社会保障体系》(ESMS)规定,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建立申诉处理机制(GRM),在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如受影响者在环境和社会方面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进行申诉,受影响者反映情况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具体申诉渠道如下:1.电话申诉渠道:0771-21829802.传真申诉渠道:0771-28346443.电子邮箱申诉渠道:gxnywzxmek@163.com4.纸质文件申诉渠道: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附表:《广西环境可持续乡村发展示范项目申诉处理记录表》,广西农业外资项目管理中心2024年10月10日附件名称操作附表:广西环境可持续乡村发展示范项目申诉处理记录表.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