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中山市美丽乡村指数测评工作方案》(中委农工办〔2024〕3号)有关规定,对7月份月度测评分数排名前8名的镇街进行奖补,我局拟定《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采取书面或电话形式与我局乡村建设促进科联系,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共7天,联系电话:88221311,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中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1日附件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分配方案(7月份)序号镇街下拨金额(万元)项目名称功能类科目绩效目标转移性支出功能类科目1沙溪镇30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奖补资金2130126--农村社会事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到2024年底,全市100%行政村(涉农社区)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300313-农林水2阜沙镇273小榄镇324神湾镇205古镇镇206南朗街道207南区街道188三乡镇189坦洲镇610东凤镇5合计196温馨提示:当月排名名次与上月同比进步幅度最大的前3名镇街:小榄镇、坦洲镇、东凤镇获得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