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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 2024-05-20
评选依据参照《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有关事宜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符合《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要求,联系人:赵微微2935790附件:1.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2.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3.阜新市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系统客户端4.阜新市市级示范合作社申报推荐表5.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20日附件1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第一条为指导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第四条申报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应具备以下条件:合作社依法登记并规范运行2年以上,第五条市级示范社评选工作采取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第八条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社需要提供下列材料(一)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附件2: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第一条为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第二条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第七条申报材料(一)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家庭农场认定书:(二)基本情况介绍(农场从业人员数量、生产类别、土地经营规模、技术装备、经营状况、家庭收入等)(三)财务收支记录需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http://www.jtncssj.com/),第八条认定管理(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对各县区申报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进行评审,取消家庭农场登记资格:申报示范家庭农场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舞弊行为的;家庭农场因经营不良,经营面积达不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最低标准的,(四)家庭农场主对家庭农场经营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附件3阜新市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系统客户端附件4阜新市市级示范合作社申报推荐表合作社名称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备案时间在村级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村委会印章合作社经营主体情况合作社社长(签字):年月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附件5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推荐表家庭农场名称在县级以上农业部门备案时间在村级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村委会印章家庭农场经营主体情况家庭农场主(签字):年月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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