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满足申报要求的经营主体创建申报积极性,结合“深圳农场”创建工作现阶段发展需求,进一步培育壮大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汕尾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助力“深圳农场”创建工作全面提档升级,我局草拟了《汕尾市“深圳农场”培育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于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科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21日联系人:周夏宇联系电话:0660-3289995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0月11日附件:1.附件:汕尾市“深圳农场”培育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2.关于《汕尾市“深圳农场”培育奖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