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区2024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纳入我区2024年标杆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标杆家庭农场培育范围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编制了项目实施计划,并已经镇审核及我局研究讨论通过,现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至16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的均可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方式: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耀华路8号区农业农村局,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2024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申报材料.pdf附件2:佛山市三水区2024年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材料.pdf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