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关于贯彻落实鲁人社字〔2023〕54号文件进一步推进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济人社字〔2023〕15号)文件规定,现对符合就业见习补贴享受条件的企业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之日起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高新区社会事务部就业和社会保险办公室进行举报或反映(联系电话:0531-82689735,地址:济南市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B513房间),高新区2024年三季度见习补贴公示表.xlsx高新区社会事务部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