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猪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3〕117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畜牧兽医工作的通知》(晋农办发〔2024〕25号)文件精神,请符合要求的生猪养殖场户(企业、专业合作社)尽快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实施区域:全县7个乡(镇),二、补贴对象及用途:榆社县区域内2024年生猪存栏500头以上(含500头)的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优先有带农益农成效的新型经营主体,支持补贴对象从有资质的种猪场引进优质种猪(补贴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三、补贴方式及标准:对购入的优良种仔猪每头50元补贴,有意向的相关单位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1月16日向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出申请,并上报相关资料,联系人:李凯联系电话:0354-6622122地址: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政府前楼331室畜牧站榆社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