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企业:为发挥试点先行带动作用,加快发展智能建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经企业申报、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委遴选、我厅审定,确定“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企业为第一批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试点期为三年,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的培育和支持,指导企业坚持“降本增效”原则,以项目实践为基础,二、各试点企业要加大智能建造的实践,切实发挥试点先行作用,三、各设区市将本辖区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工作方案(包括实践项目)于10月30日前报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试点企业每年12月底前上报年度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情况以及应用案例情况,联系电话:0571—81052042(浙政钉同号)附件:第一批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名单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9月29日附件第一批浙江省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名单杭州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波市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浙江正立高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湖州浙江大东吴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嘉兴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金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