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24〕70号)等文件要求,积极引导金融精准支持美丽天津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参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环办科财〔2023〕22号),我局对《天津市2022年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津环财〔2022〕10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请各区生态环境局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任务,因地制宜、先立后破、主动谋划适宜金融支持的生态环保项目,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引导社会资金、金融资金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我局将加强市级储备库建设,我局将从市级储备库中择优选择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项目,服务各区和相关企业争取国家支持,附件: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4年9月29日(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科财处毛树声联系电话:87671556)(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