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关于启动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各企业: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省厅和市局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1.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评价工作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https://www.yztdpt.cn/)申报窗口申报,系统现已开放,区县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逾期将不予申报,企业根据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要求自主线上填写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需做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并对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参评优质中小企业应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要求,并通过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s://credit.shandong.gov.cn/index.html),获取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36个月),作为佐证材料一并上传,联系人:于杰闫旭联系方式:0531-81601076附件: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关于启动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pdf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