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引导和推动我市创新创业载体高质量发展,根据《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38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详细要求参照《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见附件1),申报单位对照《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并以项目账号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在“市级创新创业载体备案”进行申报,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时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推荐函、推荐表(附件3),并统一报送纸质推荐函、推荐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市科技局受理申报材料,三、联系方式(一)申报业务咨询市科技局:23768569、83961972和平区:31887026沈河区:24841420铁西区:83895121皇姑区:86850607大东区:88315688浑南区:83666354于洪区:25320518沈北新区:81379765苏家屯区:89814368辽中区:87882458新民市:87852096法库县:87119528康平县:87345569(二)技术支持(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及密码找回等)咨询电话:18900923879附件:1.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3.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推荐汇总表4.沈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5.沈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材料6.沈阳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申报材料沈阳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12日附件1:沈阳市创新创业载体备案管理办法.doc附件2:网上申报操作指南.doc附件3:2024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推荐汇总表.xls附件4:沈阳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材料.doc附件5:沈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材料.doc附件6:沈阳市科技企业加速器备案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