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农业农村局长汀县财政局关于下拨第一批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策武镇、濯田镇、南山镇、馆前镇:根据《中共长汀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汀县财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长汀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资金分配方案>及<长汀县2024年度乡村振兴项目方案>的通知》(汀委振兴办〔2024〕17号)等文件精神,为高质量推进县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培育工作,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决定提前下拨第一批2024年度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80万元(详见附件1),该笔资金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具体见附件),由乡(镇)统筹用于美丽宜居村庄培育等与乡村振兴有关工作,严禁用于对个人发放工资、绩效及各种福利、单位工作经费、发放养老金等社保支出、支付利息,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认真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各乡(镇)党委、政府是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试点示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村容村貌整体提升,附件:1.2024年第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分配表2.2024年第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长汀县农业农村局长汀县财政局2024年10月9日附件12024年第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乡镇年度美丽宜居村庄培育整治提升资金(万元)本次拨付额度(万元)资金来源及支出功能科目1策武镇4420汀财债管资金〔2024〕10号(2130599)2濯田镇3420汀财债管资金〔2024〕10号(2130599)南山镇3420汀财债管资金〔2024〕10号(2130599)馆前镇3420汀财债管资金〔2024〕10号(2130599)合计14680汀财债管资金〔2024〕10号(2130599)附件22024年第一批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部门(单位)长汀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名称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资金补助区域相关村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基金预算拨款:总体目标高质量推进县乡村振兴美丽宜居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目标值产出指标数量指标美丽宜居村庄培育数量美丽宜居村庄培育数量4质量指标补助合规性合规发放的补助资金/实际发放的补助资金*100%≧100%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实际拨付资金金额/资金预算金额*100%=100%成本指标美丽宜居村庄培育补助按每村20万元80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促进乡村振兴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人数/总服务对象人数*1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