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人员范围和补贴标准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二、补贴期限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三、申报资料申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本人社保卡复印件、个人真实性承诺书,就业困难人员由县人社局进行身份核查,脱贫劳动力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身份核查,退役军人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核查,四、办理流程1.经营者本人向县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2.县人社局审核申报资料,3.审核合格的提交局党组审议,公示5个工作日,4.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五、申报期限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31日,六、受理地址和联系方式受理地址:靖远县人社局213、218办公室联系方式:0943-5937135附件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1).xls附件2:个人真实性承诺书(1).doc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