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为引导我区众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我局修订了《洪山区孵化载体登记管理办法》,洪山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2024年10月10日洪山区孵化载体登记管理办法为引导我区众创孵化载体高质量发展,一、孵化载体区级登记条件(一)孵化器区级登记孵化器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运营主体为在洪山区注册的企业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和机构,3.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能够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性的创业孵化服务,(二)众创空间区级登记众创空间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运营主体为在洪山区注册的企业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和机构,3.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个),4.具备创业孵化运营能力,5.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三)大学生创业特区区级登记大学生创业特区区级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1.由洪山区内高校院所设立,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或者可容纳不少于15家大学生创业企业(团队),能够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基础性的创业孵化服务,各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特区应按照区级统计调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二)区经科局根据已登记的孵化载体(经区级登记和“三化”备案的孵化载体)的现实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