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要求,来沪的永德县籍已脱贫劳动力,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外出务工交通补助,经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账资料审核,现将拟补助的60名已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共涉及补助资金9万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公示期内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若对拟符合享受补助对象有异议,可向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1148,永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