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高新区科技局、财政局、产经局、税务局: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的通知》(乐府办规〔2022〕1号)、《乐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乐科通〔2023〕26号)文件精神,现拟兑现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奖补事项(包括2022年比2021年增量部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及条件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十条政策》(乐府办规〔2022〕1号)、《乐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乐科通〔2023〕26号)(以下简称《细则》)的企业,二、申请时间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起始和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0月18日18时,三、申请资料1.乐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2.乐山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四、材料报送(一)各申请单位分年度填写《乐山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切勿使用合页夹装订)报送至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二)各区、市、县、自治县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科技局汇总经初审合格的本行政区域内拟奖补企业及核定后补助额度,填报《乐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1)联合上报市科技局,于2024年10月18日18时前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式2份)统一报送市科技局3楼306,六、申请咨询及联系人联系人:李可、杜晨光电话:0833-2400289附件:1.乐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财政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doc2.乐山市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doc3.乐山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细则.pdf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税务局乐山市统计局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