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以项目申报的形式公开遴选湛江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资金来源和实施要求(一)资金来源根据《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4〕58号),市财政下达我局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95.3万元,(二)实施要求项目承担主体须于2024年10月30日前培育赤坎区、霞山区以及其他未参加本辖区培训的农民不少于318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招生、培训、验收以及定点接学员等)由中选的培育机构完成支付,二、培育机构遴选条件(一)已列入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七)能够按照《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行课程设置和开展工作,培训内容按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个教学模块实施,三、申报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四、遴选程序(一)提交材料符合申报条件,提交真实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1)、机构情况简介、培育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证书、认定公告、师资情况、保障措施、以往培育情况等)、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承诺书等(一式3份),请于2024年10月16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申报材料邮寄或送达我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教育科,对实施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对比择优遴选培育机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育机构进行评分,将平均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育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育机构,并予以公示,13318021486附件:1:湛江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2:湛江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4〕58号).pdf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629号).pdf湛江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