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崇尚技能、尊才用才”的社会氛围,建立一支具有工匠精神和高超技艺、精湛技能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助力推进“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和“四区建设”,为以更高水平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提供坚实技能人才保障,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赣州工匠”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定南县“定南工匠”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电子信箱:dnrsjldgx@163.com通信地址: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7办公室(赣州市定南县行政中心327办公室,邮编:341900)联系电话:0797-429111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附件:定南县“定南工匠”选拔管理办法定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