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科经局、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4〕128号,以下简称128号文,附件1),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拟对组织一定数量广东企业参加“粤贸全国”展销活动的省内行业商协会,省财政给予支持,请各区县(含各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有关商协会严格按照128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区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市级行业商协会直接向我局申报),由所在地区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有关申报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我局,汕头市商务局2024年10月10日(联系人:李员合,联系电话:0754-88931881)附件:1.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