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9〕11号)、《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4〕147号)精神,张家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使用发展专项资金共640万元,经与市财政局商定,制定分配方案如下:农村现代流通项目建设(镇村网点经营改造,即:塘桥供销合作社妙桥生产资料部农资仓库改造21万元、常阴沙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工程94万元)奖补资金115万元,农产品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青草巷市场冷链升级改造项目)奖补资金525万元,公示期限: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5日,联系人:张家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何国平电话:0512-58797812地址:张家港市电大路101号报业大厦邮政编码:2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