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政策, 找服务, 就上查策网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24-09-02
第三章创建程序第十二条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年度开展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工信部节〔2024〕13号,附件1)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第十六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充分征求市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通过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将推荐申报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报送至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十七条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充分征求省级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主管部门意见,经征求意见后,通过官网公示拟列入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省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并予以公布,第十八条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1级水平的工厂,第十九条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开发区(含开发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国家、省层面绿色制造单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实时上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时将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单位相关情况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二十二条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开发区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新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移出并进行公布:(一)第十九条中所提到情况;(二)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三)所提交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及时从各层面名单移出并进行公布,第二十三条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开发区,如发生名称变更或因投资、并购等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组织边界与列入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填报动态管理表时予以说明,所在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或开发区提交的变更说明进行复核确认,变更后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从本层面名单中移出,对涉及上一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年推荐名单时,将调整意见统一上报,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公布和变更,经查实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评价对象问题的第三方机构,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参与国家层面绿色制造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填报“第三方机构年度工作情况”。

更多精选

  • 2024-09-20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2024-10-09
  • 服务热线:

    400-004-5577

    定制开发与商务合作:

    15013822990

    周一至周日,8:00am~18:00pm

    联系我们

    总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龙华区民塘路328号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B座23楼        商务合作:service@chacewang.com

    版权所有 © 2018-2024 查策网 粤ICP备18024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