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才新政三十三条>的通知》(天县委发〔2017〕83号)、《天台县人才房票补贴实施细则》(天人才领〔2018〕2号)、《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台人才领〔2022〕24号)等文件精神,经相关部门审核,桂*胜、戴*武等3人符合我县人才房票申领条件,拟向其核发天台县人才房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有异议者,请予以举报,公示期限: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16日,共7天,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78邮箱:ttrcfwzx@163.com(具体名单见附表)序号姓名工作单位人才类型引进时间拟核发房票金额备注1桂*胜米恩基(浙江)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其他高校本科(技师)2021年12月10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由住建局负责兑现)人才新政2.02戴*武米恩基(浙江)传感科技有限公司台州市“500精英”C类人才2020年6月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房票补贴,(由住建局负责兑现)人才新政1.03李*升天台嘉业医化设备有限公司台州市“500精英”高级人才2023年6月一次性给予最高60万元房票补贴,(由住建局负责兑现)人才新政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