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甬人社发〔2023〕22号)的文件精神,对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2.孤儿,3.持证残疾人,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5.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6.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7.来自零就业家庭,现将2024年一次性求职补贴名单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举报和咨询电话:88225386,附件:鄞州区2024年一次性求职补贴名单(公示).xls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