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服务对象首次成功创业(在本县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并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创业带动就业补贴01服务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在本县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创办的创业经营主体,03办理材料《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场地租金补贴01服务对象在本县初次创业租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经人社和财政部门认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2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非农产业创业的农民、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创办的创业主体,03办理材料《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02补贴标准按创业者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03办理材料《创业失败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04其他须知申请补贴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之前没有领取过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基地补贴每年分别不超过5万元和2万元,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实训)基地补贴每年分别不超过3万元和1万元,03办理材料《创业基地运营补贴申请表》,利用自有住房的申报主体申报补贴时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之前法人没有领取过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02补贴标准按成功孵化创业实体个数(创业孵化基地内注册登记3年内孵化成功后,03办理材料《创业孵化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基地和初创企业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创业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