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批准发布《网格化社会治理电子地图建设规范》(DB3212/T1169—2024)、《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应用规范》(DB3212/T1170—2024)、《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DB3212/T1171—2024)等3项泰州市地方标准,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实施日期2024年11月10日,特此公告,附件:DB3212T1169—2024网格化社会治理电子地图建设规范.pdfDB3212T1170—2024网格化社会治理平台应用规范.pdfDB3212T1171—2024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pdf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