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以及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补贴标准:对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用人单位为吸纳对象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给予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不超过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0%(含)缴费基数以内,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最长不超过1年,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3.申领流程: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灵活就业人员在实现灵活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或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用人单位:(1)符合条件人员名单,7.执行期限:针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补贴政策从2019年11月4日起实施,针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政策从2019年4月24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