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7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市本级107户企业均符合申报稳岗返还的条件,拟享受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832)2285687、2228226附件:内江市2024年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9日内江市2024年市本级拟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第一批)相关附件: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