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兴化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的通知》(兴企积发〔2023〕1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兴化市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积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必须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为便于异议处理,请务必提供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地址:兴化市施耐庵西路42号联系电话:0523-83242619附件:2023年度兴化市企业科技创新政策积分公示名单.xls兴化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