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专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19〕37号),以及我市政府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永政办发明电〔2019〕11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社区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298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540万元两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永安市财政局2024年9月30日各有关单位: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专项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9〕5号),《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委办发〔2019〕37号),以及我市政府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措施》(永政办发明电〔2019〕11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社区工作服务站购买服务项目298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540万元两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请各有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永安市财政局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