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自治区第二批专利转移实施项目的通知》,结合《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自治区第二批专利转移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经过材料初审、复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能打印署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305室)联系电话:0991-2824776邮编:830000附件:2024年度自治区第二批专利转移实施拟立项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