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资阳市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下简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所在地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超过二分之一的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听证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区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对听证提出的问题予以协调,根据听证会情况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时间不少于10日,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补偿登记结果与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联系电话:(028)26270568附件:资阳市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政府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