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灵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灵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及省级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灵农领办发〔2023〕97号)文件精神,安排灵台县2024年平凉红牛扩繁增量项目资金350万元,经养殖主体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县畜牧兽医中心审核,决定对13个乡镇在2024年8月31日前采用平凉红牛等优质肉牛性控冻精冻配母牛且成功受孕的441头基础母牛290个养殖主体,按照每头500元标准给予补助,发放补贴资金220500元,现将资金拨付计划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兑付,公示时间:2024年9月16日-2024年9月26日监督电话:0933-3621636地址: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灵台县财政街1号)附件:1.灵台县2024年平凉红牛扩繁增量项目补助花名册(养殖户).xlsx2.灵台县2024年平凉红牛扩繁增量项目补助花名册(养殖场).xlsx灵台县畜牧兽医中心2024年9月16日【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