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导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1.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鼓励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对符合条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4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每个产品给予10万元资助,给予实际支出不超过50%、单个项目不超过2万元、同一企业年度累计不超过5万元补助,按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和30万的资金支持,按照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企业、行业协会、数据平台、服务机构等组建的数据知识产权产业联盟,鼓励引导数商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创新开展数据知识产权服务业务,高知名商标、高价值专利主动维权案件给予40%维权费用支持,对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认证的电商企业给予2万元资助,最高给予100万元经费支持,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每户3万元资助,分别给予1万元、0.8万元奖补,按照合作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