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文化体育企业或个人:为保障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受理原《横琴新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扶持资金项目申请,三、申请类别(一)在合作区举办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二)在合作区创办横琴品牌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三)文化设施项目类(四)体育人才类(五)原创文化作品类(六)惠澳专项扶持类四、申请程序(一)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主体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申请指引》(以下简称《申请指引》)要求(详见附件1),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合作区民生事务局,(二)项目初审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查,申请主体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主体补正,申请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正后方可予以受理,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各申请主体需就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现场阐述并答复评审小组的相关提问,异议人需向合作区民生事务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书,由合作区民生事务局进行调查或组织重审,(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2024年6月18日(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756-8300037)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申请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指引.pdf附件2: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暂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