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二、基本要求(一)申请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二)申请重点用水园区水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的企业和园区,于2024年8月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2),已入选2022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企业、园区申请进行初审,遴选确定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并公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以联合公告形式正式发布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强化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政策支持,对在水效领跑者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园区,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的宣传力度,允许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园区在参评产品的宣传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识(标识样式见附件4),联系人及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王炳龙010-68205358水利部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邵思勇010-63206014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刘睿瑾010-68505846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徐卿010-82261794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2.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3.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4.“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2024年6月13日附件:1.企业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x附件:2.园区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docx附件:3.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docx附件:4.“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