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加强我省工业设计中心管理服务,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6号,计划组织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一、复核对象第一至第四批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二、复核内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建设情况,参加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以下简称“复核主体”)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提交复核材料的主要指标与管理办法上差距较大的工业设计中心和未按规定参加复核的工业设计中心,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确认复核主体提交的正式纸质材料与申报系统上一致后,以通告形式发布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结果,四、有关要求开展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是促进工业设计中心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复核主体要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未按规定参加复核或自行要求撤销的工业设计中心将取消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资格,附件:1.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3.复核材料清单4.复核汇总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6月16日(联系人:申报网站技术支持裴船宝,电话:020-83134217)附件1:第一至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xls附件2: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doc附件3:复核材料清单.doc附件4:复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