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条件2024年1月-12月期间在金湾区内新建或改扩建集中育秧设施的实施主体,二、办理材料《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实施主体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资金支出材料,在线填报《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二)主管部门审查金湾区各镇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申报单位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三)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并按照《珠海市金湾区2024年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申请表》、实施主体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资金支出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交至所在镇农村农村部门,并由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二)各镇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时间:6月27日-7月3日,由申报单位于7月11日-7月17日期间交至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六、联系方式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系电话:7263159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3-212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