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暂行办法(修订)》(珠横新办〔2021〕1号)(附件1),现启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的申报工作,申报企业须已获批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科技部门无偿资助类科技计划项目,(三)申报企业在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立项单位项目经费(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以申报企业在2022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立项单位项目经费(以财政资金到账为准)为补贴基数,配套比例如下:(一)对珠海市科技创新局明确原横琴新区配套比例的项目,合作区对国家级、广东省、珠海市科技计划项目分别额外给予30%、20%、10%的配套扶持,(二)对珠海市科技创新局未明确原横琴新区配套比例的项目,(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暂行办法》(珠横新办〔2017〕40号)获得配套资金的企业,(2)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申报表(附件2),(4)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包括项目执行、财政资金使用以及自筹资金到账情况等内容,(二)审核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三)公示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已申请扶持资金的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五、联系方式受理处室: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科技和人才处地址: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港澳大道868号市民服务中心324室联系电话:0756-893603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2月1日附件1.《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暂行办法(修订)》.pdf附件2.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申报表(申请表勿直接打印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