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二)主管部门审查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申报单位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三)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交至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并由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二)各区(功能区)形式审查时间:6月17日-6月18日,由申报单位于6月24日-6月26日期间交至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四、支持方式对经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附件:1.2024年度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项目申报指南2.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珠科创〔2022〕87号)3.各区业务受理单位联系方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2024年4月18日附件1.2024年度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项目申报指南(1).doc附件2.珠海市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异地创新中心认定办法》的通知(珠科创〔2022〕87号).pdf附件3.各区(功能区)业务受理单位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