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相关单位: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第11/2024号经济发展局规范性文件,现开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入驻租用的办公楼宇认定工作,科技类企业及机构须进驻经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认定的办公楼宇方可申请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二、申报条件申请办公楼宇认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认定的办公楼宇属于在合作区内,(二)申请单位为办公楼宇的业主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登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ycfz.hengqin.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200445375679971328)完成办公楼宇认定申报工作,线上申报材料如下:1.办公楼宇认定申请表(加盖公章),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审核情况在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已申请办公楼宇的单位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于公示期内通过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诉通道反馈,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由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将办公楼宇认定结果按批次于合作区官网和合作区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公布,公布的办公楼宇认定结果将作为入驻企业享受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的审核依据之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4月8日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构建优质科技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13号.pdf附件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科技类企业及机构入驻租用的办公楼宇认定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