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6号)(附件1)精神,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支持香洲区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一)基本申报条件1.申报企业依法在珠海市香洲区登记注册,4.2023年度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4),8.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所获得的专项扶持资金明细表,10.对申报企业2023年度已纳入限额以上统计并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送的电子商务应税销售额和电子商务服务收入情况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还须提交与第三方平台签署的协议以及第三方平台电子商务销售额等材料,二、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申报单位登录“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二)网上预审区商务局通过惠企平台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预审,申报单位请随时通过惠企平台关注申报项目处理进度和审核结果,(四)项目评审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下复审,并委托第三方于2024年7月31日前进行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拟订资金使用方案并申请列入财政预算,通过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公示,(二)申报工作后续通知及相关补充说明将通过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发布,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6号)2.申报资料封面(模板)3.申报承诺书(模板)4.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表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2024年4月2日(联系人:香洲区商务局电子商务室,联系方式:2686650)附件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香府办〔2021〕16号).pdf附件2-申报资料封面(模板).doc附件3-申报承诺书(模板).doc附件4-香洲区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