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由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提供不同创业成长阶段所需要的开业指导、投融资、公共技术、政策对接、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等资源,促进初创型企业(项目)和创业团队快速成长并独立经营,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决定开展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大学生创客空间、创业示范工场2个园区第35批入孵项目征集与遴选工作,指已办理商事登记3年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指团队核心成员中包含港澳居民或港澳高校在校及毕业生的项目,【入孵项目基本条件】1.创业项目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珠海市产业发展政策导向和创业基地的产业项目定位,6.入孵项目需在创业基地依法登记注册,初创企业需承诺入驻后3个月内办理商事登记变更手续,【申请材料】1.《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入孵创业实体(项目)申请表》、《入孵创业实体经营预期考核指标承诺函》和拟入驻员工花名册,3.港澳创业项目中的港澳青年需提供身份证或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或在校证明,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证明材料,【扶持政策】入孵创业项目按《关于印发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规〔2022〕1号)的规定,安排入驻广东珠海公共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