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区各有关水路客运企业:为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水路客运发展若干规定》(粤澳深合规建函〔2023〕157号),决定组织开展水路客运补贴2023年(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贴申报年度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特定群体票价补贴”补贴期间仅限2023年10-12月份),二、申报时间企业申报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29日,三、申报要求、程序、条件、材料详见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水路客运补贴申报指南》,四、工作要求(一)申报企业要提前熟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水路客运发展若干规定》(粤澳深合规建函〔2023〕157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水路客运补贴申报指南》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的有关要求及申报流程,避免因填报信息不全、不准确、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二)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提交,一旦提交不予更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附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水路客运补贴申报指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2024年3月7日(联系人:徐娟,联系方式:8933962/13632303901吴锦佳,联系方式:8841862/15820570758)已签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水路客运补贴2023(第二批)年申报工作的函2024.3.1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