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4〕33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省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先导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先导区试点以城市(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进行申报,地域相近、优势互补的城市可联合申报,二、方案编制请有意向申报先导区试点的地级以上市认真准备本市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参照《通知》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评审指标(附件2),三、工作要求请有意向申报先导区试点的地市于2024年9月19日前将加盖市人民政府公章的申报表(模版见附件3)、方案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含可编辑word版和盖章pdf版)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gyhlw@gdei.gov.cn、gdca_gdiot@gd.gov.cn),计划单列市可通过市政府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申报,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的通知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3.“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2024年9月12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迎风、胡嘉娟,)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的通知.pdf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pdf附件3: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申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