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4〕150号正文内容各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财政管理办:为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推进我区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根据《鄞州区2023年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鄞农〔2023〕104号)文件,鄞州区2023年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展示基地项目建设完成并经镇街审核、区级复核、专家验收通过,鉴于上述工作已完成,拟下拨相关补贴资金共计12万元(中央资金),现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有关镇街财政管理办收到资金后,要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附件:鄞州区2023年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展示基地补贴资金明细表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4年8月27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