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以下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名单如下:1.云南鹏摇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正文,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13D31,有效期限:2024年9月24日至2027年9月23日,2.昆明大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乐,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13D32,有效期限:2024年9月26日至2027年9月25日,特此公示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