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4〕163号正文内容有关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财政管理办: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政策》(鄞农发【2023】90号)、《鄞州区农业品牌建设扶持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3】120号)和《关于公布鄞州区级农家乐认定结果的通知》(鄞农发【2024】132号)文件精神,我区宁波市鄞州横溪八十湾山庄和宁波市鄞州天宫庄园西江古村餐饮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区级农家乐,每家奖励3万元(详见附件),上述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主要用于休闲农业奖励,有关镇(街)财政管理办收到指标后,要加强资金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附件:2024年鄞州区级农家乐奖励资金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4年9月12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