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用无人机的安全管理,对农用线路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和清理,集中力量在农忙时节开展农用植保无人机的专项检查,确保农用无人机操作安全,提高安全意识区农机站、各镇街要做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农用无人机使用单位和个人的教育、实操培训力度,确保农用无人机作业人员熟练掌握飞行安全规则和操作技术,请各镇(街道)农办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动员工作,降低运营风险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经营性飞行活动,特要求今年起在鄞州区享受过购机补贴并在我区备案使用的农用无人机必须按条例规定购买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确保辖区内的农用无人机应保尽保,请各镇、街道结合《鄞州区农用无人机统计表》(附件1),再次排摸辖区内所有农用无人机注册挂靠单位、农用无人机实际使用人和具有无人机操作证的飞手情况,并填写农用无人机从业人员登记表(附件2),附件:1、《鄞州区农用无人机统计表》2、《农用无人机从业人员登记表》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9月4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