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鄂人社规〔2018〕1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实施湖北省见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的通知》(鄂人社函〔2019〕93号)、《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凤鸣荆州”工程促进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荆政办发〔2022〕4号)的规定,应对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单位发放见习补贴,目前洪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洪湖市皮肤病防治院向我中心提出了申请,该两单位共接收就业见习21人,申请见习补贴共136472.00元,特此公示,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