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信科技部: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鲁工信发〔2022〕8号)和省工信厅工作要求,开展山东省2024年度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2024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线上窗口(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广泛宣传发动,组织有意愿的中小企业登陆培育库,线上填写自评表并上传有关佐证材料,参评企业须在德州市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附件),须先通过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请各县市区认真开展初审工作,于11月8日前将符合评价标准企业正式行文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级及各县市区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687360技术支持和咨询0531-88825756德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672518陵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327878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7365973乐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6268073宁津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8122011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5324140临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4234556平原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2166739武城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6282067夏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3211778庆云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3321095天衢新区经信科技部8100536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2.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3.佐证材料(参考)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0月10日附件点此下载。